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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30日讯 麒盛科技(603610.SH)股价截至今日收盘报11.58元,涨幅0.43%。
昨晚,麒盛科技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普通股(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在考虑扣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3年6月29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2748.37万元的因素后,本次拟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51,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智能床配套数字化电器系统生产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资信评级机构将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2022年5月23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2.8股并税前派息4元,除权除息日2022年5月31日,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30日;2021年5月28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3.5股并税前派息5元,除权除息日2021年6月7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4日;2020年5月29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3.8股并税前派息10元,除权除息日2020年6月5日,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
据麒盛科技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63亿元,同比减少10.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62.60万元,同比减少92.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40亿元,同比减少55.9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75亿元,同比增长286.85%。
据麒盛科技2023年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7亿元,同比减少6.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0.67万元,同比减少57.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4.95万元,同比减少84.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169.38万元,同比减少21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