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业主微信群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被判赔偿15000元_最新

2023-04-08 19:15:02

“现在宣判,全体起立!”“被告郭某行为形成了对孙某的名誉贬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4月7日,在无锡市奕淳社区居委会内,一场名誉权侵权案件正在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被告郭某因侵权他人名誉权,法院判决其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小区公告栏等方式,对孙某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现场,多名小区居民、代表委员及媒体记者旁听了该案庭审。


(资料图)

法官接受采访。

开庭现场邀请人大代表等旁听。

微信群说业委会委员捞好处

业主被要求赔礼道歉

老孙、小郭和老李都是同小区的邻居,老孙是该小区业委会委员,老李是业委会主任,小郭平日里十分热心业委会工作,积极参与小区管理。因对小区物业管理和小区品质提升等问题存有不同意见,三人经常发生争执,常常在微信群中发表自己的看法,引发小区居民讨论,三人关系较为紧张。

2022年3月的某天,微信群里又讨论开了。一位业主对老孙的工作颇有微词,不光贬低其工作,还暗讽老孙担任业委会委员就是为了“捞好处”,气不过的老孙直接将这位业主移出了群聊。殊不知,这位业主也是不服气,直接在小区另一个微信群中把自己对老孙的评价以及自己被移出群聊的截图发了出来。

见状,群主小郭直接激情开麦:“好处捞不到又开始作妖了!”“从物管会到业委会,你就只是为了捞好处的存在,除了之前连续几年车子停地上车位,狡辩说别人让给你,要不咱再谈谈商铺请吃饭和5000块钱的事?”小郭的发表直接在这个500人的微信群中炸了锅。被如此评价一番的老孙怎么忍得了,他觉得小郭的话全是子虚乌有,是对自己的诬陷,双方矛盾升级。

同时,老孙的妻子还找到业委会主任老李,她觉得是老李和小郭共同造谣诽谤了老孙,双方发生争吵、互相谩骂。这场因业委会工作引发的矛盾逐渐上升到人身攻击的程度,各方都在微信群中“持续输出”,各种不当言论充斥着整个业主微信群。如此情形下,小郭、老孙和老李都觉得对方的做法不对,对自己名誉造成了损失。

最终,老孙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老李和小郭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要求二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5000元。

经调查,无锡市新吴法院江溪法庭认为,该业主微信群成员达500人,在小区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小郭在小区业主群中以“从物管会到业委会,你就只是为了捞好处的存在”“商铺请吃饭”“5000块钱的事”等言语,客观上确实降低了老孙的社会评价,形成了对老孙的名誉贬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该行为及影响仅发生在小区内,小郭应通过小区业主微信群、小区公告栏等方式,对老孙进行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关于老孙主张的1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无受严重精神伤害的充分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关于老李的责任问题,因老李并未主动发表损害老孙名誉的言行,因老孙妻子与李某言语争斗,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故老李不承担责任。

居民旁听庭审。

庭审开到社区。

业主微信群应理性沟通

肆意毁人名誉犯法

案件承办法官、江溪法庭副庭长程加干称,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

该案中,双方当事人或为小区业委会成员,或为小区管理的积极参与者,共同的目的是为了小区更和谐,业主更安居,出现意见分歧实为正常,本应理性地管控分歧,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业主微信聊天群是小区业主互相沟通的虚拟公共场合,应当文明用语、理性发言,而不应以脏话或诽谤、侮辱等方式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

邻里和睦,互助互敬,方能促成小区和谐。业委会成员更应作出表率带头作用。当然,经调查,老孙也存在贬损小郭和老李的言论,法院也予以指出,并责令其纠正。

待法官当庭宣判后,参加旁听的居民和代表久久不愿离场。“这次法官带着案件来到我们社区进行宣判,我也是第一次旁听庭审,对我们的触动还是很大的。作为居民,我们自己也认识到发表言论有适当有度,不能虚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听了这场庭审,我也会回去教育家人和朋友,在日常交往过程中,要做一个‘有分寸’的人。”该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这样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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